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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江西:聚焦主阵地 拓展主渠道 用好主抓手 全力攻好就业扶贫“坚中之坚”
来源: 浏览量:177 发布时间:2019-05-04
江西省目前100个县(市、区)中有贫困县25个,“十三五”贫困村2900个,深度贫困村269个。今年以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人社部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确定的31.6万名本省户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为工作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区域、深度贫困群体,通过制定针对性政策、推进就地就近就业等举措,全力打好就业扶贫攻坚战。到10月底,推动实现本省户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就业22.7万人,占比达71.8%。
一、聚焦主阵地,突出深度贫困区域就业帮扶
深度贫困村是就业扶贫的“艰中之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就业扶贫攻坚的“主阵地”,以就业扶贫专项调查入手,摸清摸准深度贫困村就业状况,推行差异化帮扶政策,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就业扶贫力度。
(一)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专项调查。在今年3月份选择1个深度贫困村较多的国定贫困县和1个非贫困县开展就业扶贫调查,深入分析和查找了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在政策设计、工作体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强化就业扶贫工作体系建设、整合扶贫资源、完善评估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转化为江西新一轮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
(二)制定深度贫困村倾斜政策。拓展、延伸、加强了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政策,对深度贫困村贫困劳动力跨县、跨省就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500元;上调深度贫困村建设的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标准。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对25个贫困县、269个深度贫困村每个分别再倾斜支持100万元、10万元。
(三)实施深度贫困村就业扶贫专项活动。通过江西就业信息系统对深度贫困村未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就业意愿、培训意愿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在就业扶贫专项活动中打包落实各项就业服务措施,政策进村、培训进村、岗位进村。目前深度贫困村的2.75万名本省户籍未脱贫劳动力,已有1.67万人实现就业,占60.7%。
二、拓展主渠道,引导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将未脱贫贫困劳动力作为就业扶贫攻坚的重难点,拓展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专岗“主渠道”,积极引导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省共打造就业扶贫车间5186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4.9万人,就业扶贫专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8.5万人。
(一)持续优化奖补政策。扩大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范围,将享受条件从“吸纳5名以上贫困劳动力”扩大为“吸纳1名以上贫困劳动力”。深度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标准从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深入实施跟踪帮扶。通过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监测掌握全省就业扶贫车间及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变动情况,对就业扶贫车间关停导致失业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引导到其他就业扶贫车间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扶贫专岗安置,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帮扶。
(三)完善扶贫车间建设机制。完善形成了“企业自主建设、政府积极引导、人社落实奖补及服务”的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机制。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因地制宜引入产业资本建设扶贫车间等各类扶贫载体,自主创办;政府给予用地、用电及建设改造上的支持,引导创办;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奖补政策,提供相关服务。
三、用好主抓手,强化就业扶贫组织保障
自2017年起将就业扶贫列入全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之一,形成人社牵头,扶贫、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的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持续优化评估督查这一“主抓手”,引导各地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
(一)持续完善就业扶贫成效评估机制。将就业扶贫“技能培训率、公益性岗位就业率、扶贫车间建设率”三项指标纳入2017年省政府对设区市(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2018年起将三项指标归并调整为“贫困家庭就业率”一项考核指标,并将人社部门对各地就业扶贫的过程性考核评估纳入作为40%评估权重。
(二)将就业扶贫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将2018-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设区市,同时,将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中的“核实率、就业率”两项核心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人社工作考评体系。
(三)加强就业扶贫督查。建立由就业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共同组成、驻厅纪检监察组参加的联合督查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督查和作风督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有效加强了就业扶贫工作的风险防控,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