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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构建“1+3”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来源: 浏览量:135 发布时间:2020-01-20

为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支持我国养老服务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的贡献度,以下就构建、完善商业银行“1+3”养老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初步探索。

“1”个核心目标。未来几年,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的核心目标就是紧紧围绕我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发展目标,通过充分利用商业银行集团性整体资源,发挥综合优势,积极开展专业化、差别化、精细化的融资、融智服务,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并通过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引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与效能,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3”大业务板块。包括养老产业金融服务、养老零售金融服务、养老基金金融服务。

养老产业金融服务主要是指为养老服务业的“供给侧”提供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广义,指商业银行集团)养老产业金融服务的发展路径主要包括:一是发挥商业银行间接融资的主体职能,通过丰富多样的信贷产品支持养老产业供应链,包括提供产业链的上下游贷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造、购置)等专项贷款、养老小微机构贷款、养老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的并购贷款等,全方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二是通过商业银行(狭义)发起资管计划、发起/参与发起产业基金,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并引导社会资金为养老产业建设提供直接金融服务。三是通过商业银行(集团)各子公司,包括基金、信托、保险、租赁等,提供针对性的产品。四是通过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提供财务顾问、为养老服务企业发行各类债券提供承销服务或进行债券投资等,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养老零售金融服务主要指为养老服务业的“需求侧”——居民,为居民提供即期、未来与养老相关的各类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养老零售金融服务的发展路径主要包括:一是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引导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养老保障能力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二是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包括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并对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在网点、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物理渠道和电子渠道方面开辟为老年客户便捷服务的“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对老年居民金融知识,特别是新型金融业务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对老年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养老基金金融服务主要指为各类养老保障基金提供的支付结算、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通过有资格的子公司)等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随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都即将进行市场化运作,商业银行应积极针对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基金建立广覆盖、全流程、多角色的服务,特别是要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提供差别化服务。(邓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