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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开创新时代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 浏览量:178 发布时间:2020-01-29

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紧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今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形势之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并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最近人社部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尹蔚民部长在讲话中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开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运行逐步企稳和宏观经济环境日益改善,将为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跨城乡流动就业人口规模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越来越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大。

为努力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今年在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与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要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决打好开局之年的攻坚战。

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在进一步巩固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加紧促进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险的法定人员全覆盖。要重点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及其员工、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积极探索推进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群体参保。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要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于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被征地农民,要针对不同情况依法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推进高风险行业的各类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建筑行业继续实施促进农民工参保的“同舟计划”,探索将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于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促进这类群体依法参保。

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将正式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有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将会陆续推出并付诸实施,其中包括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步解决各地区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等方面极不平衡的矛盾,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同时,根据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并加紧探索建立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的责任,建立比较稳定、规范的财政投入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改进基金筹资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多缴长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规模,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及其在全部养老金中所占比重。

巩固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职工门诊统筹、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管理等改革措施,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与统一,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实施医保支付标准,建立以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价格谈判为基础的医保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稳定就业岗位和预防失业以及积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功能。加紧建立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的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保障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积极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工伤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工伤预防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加强工伤康复体系建设,推动并扶持建立更多的工伤康复机构;加紧建立并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在国务院确定的组织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12个试点城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今后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范围,探索有利于提升相关保险基金管理效能的新机制。

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总结和评估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试点经验,探索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并尽快在各地逐步推广。应当合理界定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重点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人员的生活照护费用提供资金支持。应当强调个人责任,不仅个人必须缴费,而且个人缴费在筹资结构中应当占适当的比例。在支付长期护理费用方面,应合理确定个人自付比例。同时,政府应当承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财政支持责任,并建立适度、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作为一项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应当建立独立的筹资渠道,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大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目前,全国各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积结余近五万亿元,但已经归集并投入市场运营的资金仅占一小部分,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基金投资运营在实现保值增值和增加基金筹资来源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且大量基金贬值的问题依然存在。应当针对这一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加大基金归集并进行投资运营的力度,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市场化、多元化,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标。

加紧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适应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并制定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体系;依托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体系,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中央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覆盖范围,为全体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全网式、全流程的社保公共服务。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前正处于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并且已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阶段,全国社保系统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共同谱写新时代全面建成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篇章!(作者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 金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