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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挂牌督战 全力帮扶未摘帽贫困县贫困劳动力就业
来源: 浏览量:156 发布时间:2020-04-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四川、广西、甘肃等地人社部门以未摘帽贫困县为重点,着力推进就业扶贫,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四川: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举措
四川人社厅制定《挂牌督战凉山州就业扶贫工作方案》,成立决胜脱贫攻坚务工就业服务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等3名厅领导带队,7个专项工作组进驻凉山州7个未摘帽贫困县,重点围绕贫困劳动力基础台账、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和新增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就业等开展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查看贫困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和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名单”建设管理情况,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复核,摸清9.2万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底数。通过走村入户、电话访谈等方式,深入300个贫困村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流向、就业意愿、就业需求等情况进行再次摸排,建立完善7个未摘帽贫困县《零就业未脱贫家庭劳动力台账》《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基础情况表》。截至目前,7个未摘帽贫困县共有零就业未脱贫贫困家庭1.3万户,贫困劳动力2.9万人。
二是内引外联。依托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机制,主动对接广东佛山市、浙江金华市和省内成都市、乐山市等地人社部门和用工企业,通过“专列专车”集中送岗、“点对点”返岗复工等方式有组织成规模输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今年以来,7个未摘帽贫困县共输送2.4万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通过“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贫困劳动力4588人。同时,加快推动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就业扶贫载体复工复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目前7个未摘帽贫困县复工扶贫车间24个、扶贫基地3个,吸纳贫困劳动力474人。鼓励各地疫情期间开发疫情消杀、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的贫困劳动力。截至目前,7个未摘帽贫困县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万个,安置贫困劳动力1.2万人。
三是协调落实。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就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及《7个未摘帽贫困县劳动力外出务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从提供岗位信息、鼓励优先招用、做好出行摸底、安全组织运送、加强健康防疫、落实政策奖补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广西:区市县三级联动,强力推进就业扶贫
广西各级人社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未摘帽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维持就业局势总体趋稳。截至目前,全区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5.82万人。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柳州市、百色市、河池市和那坡县等8个未摘帽贫困县的人社部门分别深入村屯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充分利用村级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更新登记工作,动态掌握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意向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8个未摘帽贫困县劳动力外出务工累计68.35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1.42万人),本地就业贫困劳动力11.87万人。
二是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农民工创业就业补助资金、中央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向8个未摘帽贫困县倾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疫情期间积极帮扶农民工困难群体,出台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经费保障政策,对于人社部门组织的“点对点”服务以及区内企业接回务工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补贴。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防疫补贴等600.44万元,惠及农民工18.94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16万人。
三是积极组织返岗复工。主动与广东、浙江人社部门联系,通过建立跨省返岗复工双向对接机制,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省际间顺畅返岗复工。成立自治区强化就业用工工作专班,强化部门间协同,确保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各级人社部门已组织专列18次、专车3560次、包机3次,共“点对点”输送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农民工13.55万人。
四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愿意的贫困劳动力,在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有序组织到本地就业扶贫车间、已复工的企业就业。对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提高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全区复工扶贫车间2996家,已返岗复工16.73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52万人。8个未摘帽贫困县扶贫车间复工204家,吸纳就业668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910人。加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20年以来新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2.1万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16万人。
甘肃:多措并举,服务贫困劳动力就业
甘肃人社厅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认真履职尽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摘帽贫困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输转农村劳动力297.2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81万人),8个未摘帽贫困县输转农村劳动力48.5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2.5万人)。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调度。成立稳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人社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4个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就业扶贫挂牌督战机制,重点对未摘帽的8个贫困县实行“一对一”挂牌督战。建立全省人社系统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稳就业周报告制度、农民工返岗复工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日报告制度。
二是“点对点”服务农民工有序返岗。畅通省际间合作渠道,组织省市县103个驻外劳务机构,准确掌握驻地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收集筛选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向省内发布。加强东西部扶贫及劳务用工大省之间的协作,向天津、上海、山东等15个省市致函,协调对省内的专项用工支持。实施“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运送服务,通过组织专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方式运送7.8万农民工返岗复工,其中8个未摘帽贫困县1.7万人。
三是拓展线上培训。积极引导各市州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多方统筹衔接线上培训资源,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利用钉钉、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工具,通过直播等多种培训模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居家线上培训服务。目前,全省培训贫困劳动力1.78万人,其中8个未摘帽贫困县3138人。
四是稳妥有序引导扶贫车间复工复产。结合疫情实际,分区域、科学有序引导扶贫车间复工复产。目前全省累计1797家扶贫车间复产,吸纳5.5万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2.2万人)。8个未摘帽贫困县300家扶贫车间复产,吸纳6700余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3600余人)。
五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省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在指标分配上向8个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占全省开发总量的43%。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再开发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并为8个未摘帽贫困县分配指标7280个,占全省总数的36%。目前,开发任务已全部完成,选聘人员已全部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