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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江苏:苏州提出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

来源: 浏览量:148 发布时间:2020-05-17

江苏苏州发布《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从“打造‘就在苏州’活力城市,激发人力资本新动能;打造劳动关系模范城市,筑牢权益维护硬支撑;打造生活宜居暖心城市,厚植关心关爱浓氛围”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

在打造“就在苏州”活力城市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求职招聘“零距离”、创业环境“零温差”、技能成才“零门槛”。创新打造“就在苏州”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品牌,集成岗位发布、远程应聘、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功能,实现供求匹配的全方位服务。实施“紧缺劳动者引入计划”,建立就业促进联盟,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新增100所以上职业(技工)院校与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健全完善创业政策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能力提升、载体孵化、典型激励等全流程、系统性支撑。健全职业生涯全周期培训体系,强化梯次化精准培训,形成“人人有机会、努力就成才”鲜明导向。创新打造“金蓝领”培育工程,实施技师研修、新兴产业、品质生活三大培训计划。畅通劳动者职称评价通道,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劳动者,全面取消学历、户籍等限制,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

在打造劳动关系模范城市方面,《意见》明确,全力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促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数占单独已建工会且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比例达65%以上,2022年底达75%以上。修订完善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加强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等要素;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统筹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监管资源和力量,全面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

在打造生活宜居暖心城市方面,《意见》提出,成立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水平。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常态化开展全市“最美劳动者”宣传活动,每年遴选1万名授予“最美劳动者”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