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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内蒙古包头:出台28条稳就业政策”升级版”

来源: 浏览量:110 发布时间:2020-06-05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全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吸纳和集聚人才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保持就业大局稳定,近日,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包头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从七个方面制定了28条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是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升级版’,也是一份指向明确、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 包头市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宏用说。

在实施社会保险费免、降、缓、补、返政策基础上,《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稳就业的功能,稳定企业、稳定岗位。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对全市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2019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还通过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完善“一贴息七补贴一减免”政策、实行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线上培训平台奖补等举措,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若干政策措施》从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两个方面,对创业企业和个人予以支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让政策红利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创业农牧民等重点群体倾斜。对毕业3年内大学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牧民,提供无担保无抵押创业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至2020630日,展期内由财政给予正常贴息。

《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包头市中小微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人可享受每月3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及包头市服务期满2年内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到该市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在该市购买本人首套住房或租房时享受购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每月1500元、专科生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每月500元、专科生每月300元,享受租房补贴、住房补贴时间连续不超过36个月,按月补贴按季发放。

“市本级增加30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高校毕业生购房租房补贴,给予企业用工服务专员通讯和交通费补贴,给予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对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牧民提供无担保无抵押创业贷款,以及一次性就业服务奖补、线上培训平台奖补、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补贴等,都是我市的创新性政策举措。”对于《若干政策措施》的创新举措,王宏用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