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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山东:10条举措做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来源: 浏览量:135 发布时间:2020-07-12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提出10项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要发展现代种养业,引导农民工回归农业。引导返乡农民工依托本地资源,创办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化种养业;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创办农机、植保等专业服务组织,以及乡村生活性服务组织,发展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提升农业种养殖水平和农民人居环境。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适时举办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创业典型推介,营造大众创业浓厚氛围。
此外,要发展乡土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工回归农村。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食品加工,开发特色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等传统食品。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与柳编、木雕、年画等能工巧匠合作,挖掘传统工艺价值,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扩大销售市场,实现就业增收。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以乡村民俗风情、历史传说、古建遗存、名人故事、村规民约、传统技艺、古树名木和戏剧曲艺等为依托,开发一批“文创”“智创”“农创”产品。
除发展本土种养业和特色产业外,扶持乡村第二三产业也是扩大返乡留乡的重要措施。
通知指出,要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创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开展储藏、保鲜、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初加工。落实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实施积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农民工就业。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开发田园观光、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烧烤野餐等户外休闲旅游项目中创造就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村电商,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直播直销、网红带货等新业态。
挖掘涉农项目用工潜力,吸纳农民工就业。抓住补齐“三农”短板的机遇,依托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项目,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以20个扶贫任务重的县、17个黄河滩区迁建县为重点,鼓励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培训。
此外,通知提出五项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就业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农民工。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扶贫任务或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社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和需要帮扶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
开展技能培训,优化农民工就业。实施返乡留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统筹线上职业培训资源,按照就业意向、区域特点和产业需求,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开展以工代训,对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6个月,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确定。
畅通就业信息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组织开展多元化就业指导,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地区共享。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对返乡留乡农民工进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开展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优化线上服务,推动农民工就业便利化。实行城乡统一失业登记服务等制度,全面开通并优化线上失业登记、线上失业保险申领、线上就业补贴申办平台。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推行智能化认证、电子化签章、不见面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全省通办。运用“互联网+”、云平台等,广泛开展线上招聘行动,及时发布新职业,做到时时有服务。
建立联合调度机制,保障农民工就业。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站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强化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日常调度,建立县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台账,开展大数据比对分析,跟踪监测、及时研判就业形势,扎实做好稳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助力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