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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青海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来源: 浏览量:93 发布时间:2020-07-19
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青海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方案》,通过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两种方式,正式启动全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据悉,聘任制公务员是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事的职位体现专业性、紧缺性和低替代性,即对单位核心业务水平具有提升作用的关键岗位,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含量;短时间内无法通过交流或短期培育,且在人才市场上相对稀缺、较难获得合适人才的岗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特殊,现有公务员无法完成的,也不适合进行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一般按月支付,也可以实行年薪制等特殊工资制度。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的“五险一金”等社保福利政策、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及办公设备配备标准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还可纳入当地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