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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黑龙江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即将启动

来源: 浏览量:96 发布时间:2020-08-03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hl.lss.gov.cn)“三支一扶”专栏发布招募公告,2020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即将启动,8月3日至8月7日进行网上报名,新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将于9月底前上岗服务。

今年,全省共设置596个基层服务岗位,比去年增长26%,服务岗位以乡镇中小学、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卫生院等为主,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黑龙江籍应届毕业生(均含2018、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在黑龙江省入伍且在两年内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今年“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做出五方面调整安排。一是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择优录用的方式开展人员选拔,按各岗位报名人员量化测评排名确定录用人员,不再开展统一笔试。量化测评中,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士兵以及本地户籍毕业生给予倾斜。二是落实“先上岗、再考证”的要求,允许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名支教岗位。三是报名年龄限制放宽至26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一步放宽至28周岁以下。四是共有161个岗位不设专业限制,254个岗位的专业要求仅设置到一级学科目录,有利于更多高校毕业生参与。五是新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将被取消服务资格。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两年,服务期间按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公务员定向考录、考研加分等多项扶持政策,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还可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服务地的乡镇事业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今年7月3日,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60号),针对开展人员招募、强化培养使用、优化待遇保障、促进期满就业、抓好宣传引导、落实工作责任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做出部署,提出“对今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岗位空缺,且单位今年内提出聘用申请的,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手续,并不再约定试用期”,为基层事业单位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