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辽宁沈阳: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

来源: 浏览量:99 发布时间:2020-08-20

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培育、规范、引导、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健康有序发展,日前,沈阳市印发了有关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将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助。

据介绍,创业孵化基地是指在沈阳市辖区内为创业企业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创业指导服务、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帮助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

评判标准方面,沈阳市将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实地指导工作,根据基地孵化设施、孵化面积、孵化能力、孵化效果进行综合评分,对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水、电、房租、供暖等支出)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年100万元的运营补助。

申请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孵化能力上,要求基地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含800平方米)不足1500平方米,入驻孵化企业须达10户以上;基地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含1500平方米)不足5000平方米,入驻孵化企业须达15户以上;基地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不足1万平方米,入驻孵化企业须达20户以上;基地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孵化企业须达30户以上。

沈阳市还设置了创业孵化基地等级评定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且评审综合得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不同等级的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最高级别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