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辽宁沈阳: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来源: 浏览量:141 发布时间:2020-11-10
今年沈阳预计接收7.5万名高校毕业生,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10月14日,第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在沈举行。与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副省级城市和沈阳经济区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家,就整合毕业生市场资源、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去年沈阳市接收高校毕业生6.4万多人,接收数量同比增加24%,就业率为91.6%。今年,沈阳市预计接收高校毕业生7.5万人,目前已累计接收6.3万多人,其中沈阳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为2.6万多人,外省市生源3.7万多人,就业率达82.2%。近五年,沈阳市每年接收毕业生人数都比上年净增1万人以上,总计达19万余人,分布在各行各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储备人才。预计到2010年,将有38万高校毕业生在沈就业,外地生源毕业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沈阳市为毕业生提供了18条具体服务办法和服务事项,提供二次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办理及求职登记等八项免费服务。同时,设立“一站式”服务全方位接待毕业生,开展培训,并扶持1260多名毕业生自主创业。
下一步,沈阳市将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发适合的就业岗位,完善毕业生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同时,加大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重点援助,开发公益岗位,做到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安置、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