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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江苏:两减一提”提升创业补贴扶持效益

来源: 浏览量:131 发布时间:2020-11-27

为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减轻初始创业者创业负担,宿迁泗阳县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优化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的通知》(苏人社办〔2020〕22号)文件精神,通过降低创业补贴申领门槛,扩大扶持政策受益面等方式,不断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对城乡创业者的扶持力度,提升政策扶持效益。


一是减少补贴申领要求,扩大扶持对象范围。取消创业项目注册登记时间限制与行业类型限制,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扩大为在本县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将创业扶持范围扩大到各行各业,服务范围辐射到所有城乡创业者。


二是减少申领证明材料,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创业补贴申领材料“八项”缩减至“四项”,申领创业补贴的创业主体只需提供基本身份证明类材料、缴纳税费(含免税)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基础材料,其创业项目注册登记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协查、内部核查方式进行核实。同时,依托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提高创业补贴额度,细化创业补贴标准。创业补贴标准以“创业主体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人数”代替原来的创业项目登记注册类型,对带动就业1-5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带动就业6-20人的,给予10000元补贴;带动就业21人以上的,给予20000元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标准由3000元/户提升至按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据实予以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通过提高补贴额度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减轻了创业成本,增强了全县创业者的创业信心。


今年以来,该县已累计为807名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24.4万元,为30名创业者发放场地租金补贴10.4万元,不断提升创业补贴扶持效益,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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