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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江苏省突出抓好“五大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来源: 浏览量:135 发布时间:2020-12-16
江苏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产教融合为路径,积极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着力发展质量高、贡献度高、社会认可度高的现代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
抓制度建设,彰显职教类型特征。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建立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学徒制试点,研制推广学徒制工作规范和教学标准。建立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共生共长机制,全省13个设区市中9个建有职教园区,60%以上的县级职教中心建到产业园区,实现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成长。建立专业建设与产业结构对接机制,省教育厅和发改委以每2—3年为一个周期,发布《江苏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情况预警报告》,对各地职业教育与产业结构吻合度作出基本判断,并就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各地产业发展趋势提出专业结构调整思路和策略,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需求设置或调整专业。
抓体系建设,完善现代职教体系。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形成“对口单招”、五年制高职、直通试点项目三个中高职贯通主渠道,2019年全省中职应届毕业生升入高等教育阶段的比例占60%以上。在中职阶段实施“领航计划”,创建50所一流中等职业学校;在高职阶段实施“卓越计划”,争创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出台专项激励政策,选择10所左右学校开展职业型本科和应用型本科试点。探索“职教高考”制度,出台《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有效接轨,同时将技工学校学生纳入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范畴。
抓标准建设,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坚持标准引领,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职业学校实际情况,在办学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实训基地、信息技术应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标准。通过实施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智慧校园、现代化实训基地等创建工程,全面推进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和教师教学行为,与国家教学标准互补融通,省级层面出台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106个、专业技能教学标准140个、中高职衔接的校本教材和课程标准763门,专业覆盖率90%以上。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均实行全省统考。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为主体、相关部门指导、第三方有效参与,学校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发展评价体系。
抓队伍建设,锻造一流师资力量。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双师型”教师联合培养培训机制,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70%。开通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技能状元”和“江苏工匠”等,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建立独立的职业学校教师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实行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单独评审,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特级教师评选、正高级讲师评审。完善激励机制,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合法取得的兼职报酬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抓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服务国家战略,与新疆、西藏、青海、陕西、贵州、云南、辽宁、海南8省(区)开展对口协作,高质量落实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产业升级,对接全省“1+3”主体功能区部署,打造一批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智能制造、新材料、能源环保、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专业集群。在先进制造业等快速发展的行业中,70%以上的新增人员来自职业院校。在完成“高职百万扩招”任务的同时,围绕产业企业需求,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区域发展,2019年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97%以上,70%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县市就近就业,9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省内就业,推动江苏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从616人提高至8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