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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辽宁全省首批(抚顺市)符合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省级奖补资金申请条件的载体公示
来源: 浏览量:103 发布时间:2021-03-31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做好剩余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辽财社〔2020〕110号)文件精神,现对抚顺市符合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省级奖补资金申请条件的下列6个就业脱贫驿站予以公示:
1、辽宁实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抚顺晟源中药材有限公司
3、清原满族自治县盛邦食品有限公司
4、抚顺市乐乐食品有限公司
5、新宾满族自治县菇满香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6、新宾满族自治县振平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9日12时。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如与上述单位事实不符,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就业促进处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人:孙 哲
联系电话:024-22902398 15604050592
附件:抚顺市符合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省级奖补资金申请条件的就业脱贫驿站名单
附件下载
抚顺市符合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省级奖补申请条件名单.xls0000.jpg
责任编辑:zh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