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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就业政策调整

来源: 浏览量:206 发布时间:2024-03-11

近日,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加强组织实施等5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大力推进政策“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计划,加强社区创业帮扶指导,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担保批次贷”模式。要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研究发布新技能培训项目和重点支持培训项目目录,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招募规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沪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项目,并逐步扩大选调规模。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持续实施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招录工作。支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储备力度。要提升就业见习质量,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引导本市红色资源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乐业护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到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要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行分类援助办法,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要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优化就业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加强“企业招用员工(稳就业)一件事”系统和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建设。要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在街镇社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楼门口”就业服务站。要强化零工市场支持,鼓励零工岗位供需较旺盛的地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建设,完善零工求职招聘服务。

加强组织实施

要落实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协同推进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和服务力量投入,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推动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提高知晓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