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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

来源: 浏览量:79 发布时间:2021-02-24

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

  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柱架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国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目标任务: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工作措施:制订2021年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优化“4 + N”研学机制。不定期印发《直属机关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办好“周末理论大讲堂”,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教育部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列入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2.加强宣传引导

  目标任务:紧扣建党100周年重大主线,开展全覆盖、全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工作措施: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新政策新举措,全面展示政策落实成效,深入报道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围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四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出台教育融媒体建设文件,用好“中国教育发布”平台,继续加强教育融媒体试点指导。组织编写出版教育“十四五”规划辅导读本,全面解读文本。

  3.深入研究阐释

  目标任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育人水平、研究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和高校智库平台优势,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紧紧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确定一批重点选题,推出一批站得高看得远用得上的重要成果。研制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

  二、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4.全力做好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目标任务:编制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规划。

  工作措施:编制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部分的编制工作。出台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技能中国建设方案等文件。制订规划分工方案,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指导教育部直属高校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引导东北地区高校和职业院校在服务东北振兴中提升办学实力和影响力,统筹协调在京高校参与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加快建设长江教育创新带,开展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推动黄河流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教育资源互通共享的区域性协作机制,为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及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建立智能化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强化统计监测和监督职能。落实统计督察工作整改任务。

  5.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总体方案》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工作措施:实施《总体方案》部门分工和部内分工,指导各省(区、市)、各部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全面清理规范,制定实施工作清单。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进行试点。分批编发各地各校破“五唯”改革案例汇编。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工作、经费监管以及改革督察、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

  6.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高考综合改革稳妥推进。高考内容改革不断深化,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落地省份在省域范围全面推进招生录取综合改革。

  工作措施:指导河北等八省市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经验,制定考试和录取方案,开展模拟演练,稳妥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新高考平稳落地。深化高考内容改革,进一步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创新试题形式,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严格规范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提高体育艺术人才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中考改革,有序扩大招生录取改革范围,完善省级统一的中考命题机制,着力提高命题质量。

  7.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目标任务:理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工作措施:会同中央组织部开展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年度督查调研,理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起草《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印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有关文件,深入开展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整治专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政策。深化民办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各省建立健全鼓励和推动独立学院转设的政策体系,切实加快转设进度,持续做好高等教育资源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工作。

  8.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完善督导体制机制,健全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督导评价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教育质量和教育热点难点的评估监测。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完整教育督导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抓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和四个教材管理办法实施专项督导,全面评估落实情况。完成第三轮职业院校督导评估工作,形成2020年国家督导评估报告。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试点评估,各省各有关高校按要求将审核评估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做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和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开展高校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复查,探索开展质量预警。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综合督导试点。建立健全督学培训管理制度。

  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目标任务: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措施:落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实施。配合做好教育法修正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工作,推动学前教育法、学位法立法进程,研究形成教师法修订草案。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制定《教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编制教育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教育部权责清单。实施提升依法治校能力攻坚行动,继续做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高校放权赋能。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推进更多运用教育标准、“双随机一公开”、依法监管等方式,持续规范“三评一竞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10.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工作措施:印发《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信息化为重点,以提升质量为目标,推进教育新型设施建设,研究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普及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持续开展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深化“三个课堂”应用。探索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推动形成教育系统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溯源图谱,制定教育基础数据标准规范,实现有序共享。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1.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

  目标任务: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优化全球布局,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国际合作,推动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工作措施: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深化出国留学体制机制改革。筹备有关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研制《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管理办法》《推进海外中国国际学校建设工作方案》,推动海外中国国际学校试点建设。出台《关于促进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建设并推广“留学中国”网。出台《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工作计划(2021—2025)》,推进鲁班工坊建设。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教育领域活动。实施《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研制港澳学校赴内地办学改革举措。稳步推进港澳台招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情教育。完善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同等教育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筹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推进世界女童和妇女教育发展。继续合作办好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活动。实施网络中文课堂和中文学习测试中心全球布局,支持以“中文联盟”为核心的在线中文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群建设。

  三、发挥教育人力资本优势更好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12.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以纵向贯通、横向融通为核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长入”经济,“汇入”生活,“融入”文化,“渗入”人心,“进入”议程。

  工作措施:召开并落实好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全面推动“职教20条”落实落地。以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抓手,打造一批新时代职教样板,整省推进构建职业教育发展空间格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落实2020—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任务。推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推动各地建立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动态调整更新专业目录,指导推动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实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落实“双高计划”绩效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中期绩效管理和评价。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出台职教本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总结推广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学徒制。遴选一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组建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召开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13.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

  目标任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不断完善,紧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有效优化,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加大,“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开展本科专业三级认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研制发布《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开展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研制《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规划(2021—2035年)》,深化医学和人文社科领域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基础学科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加快建立紧缺人才预警机制、专业重点建设机制,动态调整“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继续做好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知识图谱性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大特定领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力度,推进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储能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未来技术学院,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和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加快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30次全体会议。印发实施《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修订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制订研究生导师发展相关文件,加强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修订,研究制订国家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清单。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在部分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置一批交叉学科中心。完成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办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4.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目标任务: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千方百计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

  工作措施:实施“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实施岗位拓展、政策引领等七方面政策措施。成立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促进校地、校企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优化升级“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建设“24365智慧就业平台”,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做好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打出提前量,统筹协调好政策性岗位招录、升学考试等工作安排。实施贫困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列入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

  15.推进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加快科技平台前瞻性、战略性布局,推进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实现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

  工作措施: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高等学校“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快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加强高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类基地建设。围绕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新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有重点、有选择地在新兴交叉学科、薄弱学科和关键急需领域新增布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入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推进高水平实质性国际科技合作。加强高校科研平台实体化建设。围绕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研究推动顶尖学科建设。规范科技伦理,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形成鼓励创新、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创新文化。

  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6.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目标任务: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四个自信”。充分发挥思政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常态化开展精准画像工作,一体化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工作措施: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高校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实施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一省一策思政课”集体行动。开展加强“四史”学习研究教育“攻坚行动”。督促各地各高校台账式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两院”院士等专家学者、英雄模范人物进校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围绕“明理”“共情”“弘文”“力行”四大板块实施八大行动,持续开展“我和我的学校”“青春告白祖国”“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奋斗的我 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品牌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指导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等主题活动,强化红色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创新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深入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进职业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组织好“网上重走长征路”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各地各高校进一步明确网络思政的建设内容、主要任务与重点资源保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和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17.用心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进一步提升教材质量。完善和细化教材审核制度、选用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编审并投入使用。推进落实《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开展实施状况调研评估。推进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工作。加强思政课教材建设。完成《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修订完善并用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和其他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出台《新时代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规划》。启动首批中国经济学教材建设工作。启动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教材,编写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各学科重要论述摘编。出台《“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教材编写指南》《宪法相关内容进教材编写指南》。编写出版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读本,推进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和高校国家安全教育读本编写工作。印发实施《中小学教材审核细则》。完成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修订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中小学教辅管理办法,印发数字教材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推荐书目》(2021年版)等文件。加强教材宣传工作,创造良好使用氛围。

  18.深化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改革

  目标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强教育教学政策研究。

  工作措施:推进中央“三文一会”贯彻落实。遴选基础教育精品课堂,召开融合信息技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推进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各省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政策研究,参与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跟踪指导课程教材使用和教学改革等。组织全国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遴选工作。

  19.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加强体育美育工作,在教师队伍、条件改善、评价机制等方面再改善、再提升。各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2020年下降0.5或1个百分点以上。促进学生军事训练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劳动教育常态化实施。

  工作措施: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组织遴选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冰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满天星”训练营和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学校体育教师、场地器材建设配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国际交流比赛”为一体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竞赛体系,构建校、县(区)、地(市)、省、国家五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把体育工作与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双一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文明城市及健康中国评价体系。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办好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晋江第18届世界中学生夏季运动会。研制《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管理的意见》。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2019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结果。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召开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工作。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研究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常态化监测机制。

  20.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

  目标任务:发挥学校指导作用,明确家长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工作措施:制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关文件。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有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强化综合实践育人,积极开展研学实践、志愿服务等综合实践教育。

  21.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作用

  目标任务: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推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启动国家语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进民族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开展中国诗词大会等品牌活动,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民族地区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在中小学培育建设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特色学校。推进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创新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支持和服务港澳同胞学习普通话,深化港澳台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拓展语言文化国际交流。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建设,打造中文在线教育品牌。发布实施《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成立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团并加强建设。加强国家语委研究型基地建设,实施高水平专家队伍建设专项计划。

  五、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22.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目标任务:经过一年的努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更加规范,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工作措施: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种需求,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制订专门文件,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召开会议部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及家庭经济负担。

  23.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目标任务: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补齐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科学核定办园成本,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落实好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政策。出台并推动落实《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推进科学保教。

  24.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工作措施:指导各地完善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健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确保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

  25.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目标任务:在提高普及水平基础上,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工作措施:制订出台《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继续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着力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力争到2021年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统编三科教材国家级示范网络培训,继续举办中西部新课程专项培训。

  26.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

  工作措施: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制订教育主要帮扶政策分类优化调整的意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和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全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构建职业院校、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继续推进直属高校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好持续推进的教育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任务。全方位总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进展成效。

  27.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

  目标任务:强化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推进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改革。

  工作措施: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效性,统筹大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体化建设。制订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统一使用。坚定不移、扎实推进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加大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学科教学培训。强化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编制内地新疆班五年发展规划,优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规模结构布局。制订内地班德育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加强内地班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完善高校民族预科及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改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理工农医应用型人才培养。协调推进教育援藏援疆重点任务落实。

  28.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工作举措:组织编制和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机制,落实“一人一案”,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孤独症学校建设。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贯彻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组织审查部编教材,启动新课标教材国家级培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29.提升继续教育优质资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水平

  目标任务: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引导相关院校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把好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关口。推动开放大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优提质,指导开放大学深化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工作,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继续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30.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目标任务: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拓展师德师风治理成果。

  工作措施:深化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与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31.大力加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得到进一步落实。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国家级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推动实施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选派援藏援疆支教教师。深入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继续推进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32.推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深入落实教师教育振兴决策部署,构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

  工作措施:启动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改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加大研究生层次中学教师培养改革力度。稳步推进三级五类师范类专业认证。启动实施新周期“国培计划”和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印发新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批遴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动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产业导师库建设。

  33.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

  目标任务:强化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政策,推动地方对拖欠教师工资情况进行整改。

  工作措施: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强督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督促地方将拖欠教师工资待遇情况整改到位。

  34.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准入关口。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完善国家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工作措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会同中央编办推动落实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要求。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建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35.健全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经费投入体制机制

  目标任务:持续巩固4%成果,调整优化结构。督促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工作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教育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督促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充分发挥其决策咨询、监测监督作用。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拨款、资助、收费标准同步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各地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不断调整优化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向教育重大改革措施倾斜。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不断推进精准资助,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和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中国政府奖学金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做好与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衔接。完善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36.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任务:落实质量建党要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迎接建党100周年“百年行动”,深化“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深化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巩固深化直属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半年调度机制,推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召开直属机关第八次党代会。按照《直属机关党支部达标创优建设标准》,推动直属机关党支部凝练特色、争创标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持续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党组织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推动高校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组织一批专题示范“微党课”。出台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文件,推动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做好在大学生、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设置及运行机制,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及“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加强高职院校党建工作指导。围绕建党100周年,发挥好教育系统广大“五老”优势,组织开展好关心下一代系列品牌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化和服务保障水平。

  37.努力锻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有效破除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坚持“干部政治素质、班子政治功能、单位政治生态”三位一体,统筹谋划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政治素质考察方式方法,持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完善选贤任能制度体系,出台提高直属高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政治能力的意见。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水平。落实各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关心关爱办法,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着眼未来五年全面规划新时代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落地落实。以国家有关重大人才项目为牵引,实现人才培养和引进一体化推进。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统筹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科学配置直属系统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直属机关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推进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文件落实。

  38.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目标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存量清楚、增量清零、生态清明。规范化高质量开展教育巡视巡察。

  工作措施: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压紧责任链条。修订部党组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组监督的实施办法,完善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召开2021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警示教育会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开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建设的办法。突出政治监督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百年行动”等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对直属高校党委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在考核领导班子、考察干部、研究制定政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等方面充分利用巡视巡察成果。

  39.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目标任务:构建统筹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应对教育系统“疫后综合征”,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校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校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应对局地局部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推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推动应对“疫后综合征”各项具体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来华留学生、在内地(大陆)港澳台师生、外籍教师等群体的管理与服务。落实“双稳”方针,维护海外留学人员健康与安全。

  40.抓好“奋进之笔”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以“奋进之笔”项目实施为抓手,全面提升教育改革效能和教育治理能力水平。

  工作措施:将奋进文化融入“选育管用”全过程,激励直属系统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实施“司长风采项目”“处长奋进纪实档案”,完善落实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组织引导各省(区、市)和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实施“教育工委书记、厅长开局项目”“高校书记校长开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