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内容: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经其介绍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应在履行劳动合同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适用对象:承接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职业介绍补贴同时符合从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的,申请机构只能选择申领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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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就业补助资金)
来源: 浏览量:102 发布时间:2021-02-24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就业补助资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就业补助资金)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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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102001 | 实施编码 | 12460000742550933K2002014102001 |
实施主体名称 |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2460000742550933K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介绍实际就业的人员名单、本人签名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身份证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劳动合同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承接服务协议书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实现就业人员1个月的工资凭证或工资签收证明 形式:纸质、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受理 1 办结 2 刘德焕 刘德焕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2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3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5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6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7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8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办理流程查看详细流程图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环节办理期限 1 受理 10个工作日 2 办结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