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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招聘11名员工公告
来源: 浏览量:153 发布时间:2024-05-05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青川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县属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招聘信息中所有邮箱及附件等自行搜索公司招聘网站):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企业共5家,均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分别是:
1.县建发集团:负责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公用工程项目及交通、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
2.县工发集团:负责工业项目的引进、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矿产资源(含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等服务业务。
3.四川唐家河旅游公司:负责“旅游+康养”新业态开发、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开发、景区和酒店运营管理等工作。
4.县农发集团:负责政策粮食储备、劳务人才派遣、农林项目建设、农贸市场经营、农特产品开发等工作。
5.县担保公司:负责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民工工资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办理入职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其他报名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名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需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4月15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健康体检、综合考察、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国资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现场报名地点:青川县国资事务中心(财经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139-0812-5395。
2.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核。届时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
由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谈+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参加测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1.面谈:以提问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履职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等。
(1)面谈对象:所有岗位应聘人员。
(2)面谈成绩:面谈总分100分,面谈成绩为面谈考官面谈评分平均分。其中,综合类岗位人员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专业知识测试:以实操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水平。
(1)专业知识测试对象:综合类岗位人员;
(2)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
(3)专业知识测试纪律要求:应遵守考场纪律,迟到10分钟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3.公示
根据面谈、专业测试综合成绩结果进行公示,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各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报名者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综合类岗位人员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类岗位人员以面谈专业类问题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同等分数储备人才优先录用;体检合格者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一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执行。
3.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
各企业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考察。分别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司录用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经研究决定后,可由同岗位综合排名下一名的应聘人员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县属国有企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招聘方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
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39-7210703。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0839-7208361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县国资事务中心、招聘企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