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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防灾科技学院2018招聘
来源: 浏览量:149 发布时间:2018-04-09
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地处河北省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毗邻北京,距天安门30公里,北京市811/812/815/818/81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学校坚持“人本治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思路,立足防震减灾行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行业技术培训等并存的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现代办学体系,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服务国家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防灾减灾核心类专业:地球物理学、地理科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等;防灾减灾支撑类专业: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防灾减灾拓展类专业: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等。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大学科门类。
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并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高地等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及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等。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形成了地震前兆背景场、岩土工程抗震、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地质灾害、地震观测信息处理、地震前兆观测仪器、灾害风险与应急管理等8个特色研究方向,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震减灾科研体系。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
学校常年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受年度招聘计划限制。
1. 第一层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2. 第二层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特级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3.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4. 第四层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副教授、教授及其他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优秀青年人才
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各阶段均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接受全日制教育,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青年人才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需求人数 | 应届/社会在职 | 其他条件 |
01 | 专任教师 | 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地震监测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
02 | 专任教师 | 岩土工程(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结构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
03 | 专任教师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机械工程专业具有机床操作经验者优先 |
04 | 专任教师 | 保险学、投资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
05 | 专任教师 | 传播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有研究专长者优先 |
06 | 高教研究 | 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1 | 不限 | |
07 | 辅导员 | 法律、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2 | 应届 | 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
08 | 学科馆员 | 情报学/图书馆学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1 | 不限 | |
09 | 项目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1 | 不限 | |
10 | 人事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1 | 不限 | 中共党员 |
二、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层次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安家费(万元) | 住房 | 配偶子女 迁调 | 其他 | |
理科 | 文科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提供周转房 | 随迁随调 | 聘用期间待遇面议 |
第二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提供周转房 | 随迁随调 | 引进后根据学院实际聘用岗位执行相关待遇 |
第三层次 | 30 | 15 | 30-80 | 提供周转房 | 符合学校条件随迁随调 | |
第四层次 | 20 | 10 | 20-50 | 提供周转房 | 符合学校条件随迁随调 |
1、安家费分两次支付,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支付50%,一年后支付另50%。
2、在学院工作实行聘用合同制,首聘期为八年。
(二)优秀青年人才
1、博士(硕士)指持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为“211”大学,我校毕业生不受第一学历限制),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配偶为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中级职称)时,可考虑安排工作。
3、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5万元,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可执行三年副高相关工资待遇。安家费试用期考核结束后支付50%,工作一年后支付另外50%。取得科研启动金时另行签订协议,不支付给个人。
4、学院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院周转房一年,也可购租院外商品住房。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院周转房两年。
5、引进人才系夫妻双方的,安家费按条件高的一方给付;学院已经为一方解决住房的,不再支付给另一方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6、硕士研究生月收入9000元起。月收入指满工作量全年平均税前月收入水平(教师满工作量指每周教学工作量达到12学时)。
7、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副高职以上人员及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八年,硕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