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 返回上一页
【招聘信息】吉首大学2018招聘
来源: 浏览量:150 发布时间:2018-04-23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已公示为博士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9名、心理咨询岗位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吉首大学网站(http://www.j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3日至5月10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
吉首大学人事处(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网站(http://zhaopin.jsu.edu.cn/)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吉首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心理咨询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吉首大学学工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含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才艺展示: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才艺展示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能力等;才艺展示,应聘人员根据个人特长现场展示。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43-219801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附件1:吉首大学2018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2:吉首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心理咨询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