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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必看:判断“坏”酒店小窍门(一)

来源: 浏览量:150 发布时间:2018-04-24

  一家酒店是好是坏,是否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呢?在每个人心中,标准不一样,看法也就不一样了。但是,有些基本的保障却是酒店必须给员工的,如果做不到,又怎么能说好呢?

  这里的“坏”也并不是说酒店有多“坏”,只是对待员工不仗义、不厚道,而这可能会损害到酒店人的利益,或者是把所有的风险让公司人自己来承担,也或者是为酒店人未来的职业发展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最佳东方将带给大家一些小窍门,帮助酒店求职者认清,判断何为“坏”酒店。

  窍门一、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劳动合同不是每一家酒店都会签的吗?其实不然,在这么多大小酒店中,不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不少见的。劳动合同上会涉及很多酒店和雇佣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工资、福利、上班时间、保险等。一些酒店为了规避一些法定责任,就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小酒店甚至都没有这种意识。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签订的,应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如果1年之后,酒店和员工还没有签订合同,那双方就会自动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职,酒店就不能解聘。

  窍门二、酒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批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而且问题的重点在于“这个工龄是整个职业生涯的累计工作时间,而不是在某个公司的连续工龄。

  如果公司的确不能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那么就应有相应的补偿,按规定是将补偿折算为3倍工资付给员工。其实在一些福利好的企业,它们给到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甚至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窍门三、 在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是否准时

  当员工合同到期,与酒店解约之后,酒店必须尽快帮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如果是酒店方面解约,还应当赔偿员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1年的,需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再续签,企业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如果是企业降低了原来的合同薪酬标准,使得员工拒绝续签,那么企业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企业同时应该按照规定为员工办好离职手续,但有些酒店可能对员工离职心存不满,故意找各种原因拖延,从而影响到员工后一份工作的入职。

  以上三点窍门,其实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喜欢找劳动合同法漏洞,企业是否有良心,是否是“坏”企业,这就需要看企业是否明确遵守劳动合同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