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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自动离职的员工工资该如何支付?
来源: 浏览量:159 发布时间:2018-05-01
案例:
酒店经常出现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形。后来某酒店规定,旷工大于等于3天的就属于自动离职,酒店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酒店还发布了自动离职通告,在工资发放日之前自动离职的员工工资将暂不发放,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会给予工资发放。
现在摆在HR面前最棘手的问题是自动离职的员工在多久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给他发工资?经常有员工过了几个月后还来办理离职手续的,并且要求拿工资。这引起公司很多领导包括同类员工的不满,说自离与离职无区别,工资照样可以拿到。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另外自动离职员工在领取其剩余工资时是否要扣除他旷工3天的旷工工资呢?
分析: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千万损失的证据。
2、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快递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
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此外,还要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尽量减少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