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 返回上一页
【招聘信息】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2018招聘
来源: 浏览量:170 发布时间:2018-05-15
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 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2 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卫计委一楼西会议室。
联系人:贾晓莉;政策咨询电话:0518-87212535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下载后自行打印,请勿手填)。
2.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6.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县政府网及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03、A04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考试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范围:
A01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A02、A05-A12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凭条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晶都大道北侧,卫计委一楼106)。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政府网及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政府网及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A03、A04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政府网及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东海县卫计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不含规培期)。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16543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