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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甘肃:紧盯减贫增收 做实就业扶贫
来源: 浏览量:216 发布时间:2019-05-04
近年来,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就业扶贫工作重点任务要求,不断健全转移就业专责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15个政策文件,多措并举,靠实责任,凝聚合力,努力做好就业扶贫各项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24.7万人,输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7.2万人。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着力”。
一、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平台,强基础
一是健全基础台账。在深入推进“一户一策”的基础上,各级人社部门逐级建立就业扶贫“一库五名单”(即贫困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和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5个名单),推进就业、培训、输转登记实名制,精准工作对象。二是加强就业扶贫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大就业”信息系统,开发了“甘肃省就业扶贫手机APP”,做好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动态跟进管理,及时掌握变化情况。
二、着力开展劳动力培训,提技能,强素质
一是精准开展劳动力培训。紧盯产业培育、企业和市场需求以及贫困劳动力个人意愿,精准设立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量身定做“菜单”,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利用农闲季节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针对偏远分散且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劳动力,采取“送培训下乡”和“培训大篷车”等方式上门培训,办班到社、培训到户、技能到人;针对贫困劳动力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实际,建立“师带徒”和“培训机构+劳动力”的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实训教学。二是不断加大培训投入。出台了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技能培训的意见,对企业给予培训补助;修订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培训补贴标准由300-1300元提高到600-1900元,并对35个深度贫困县区再上浮10%。
三、着力建设扶贫车间,促就业、助增收
一是政策引领激励。围绕用地用工等,出台了财政奖补、金融支持、土地优惠等方面的11条扶持政策,经认定的扶贫车间,根据不同条件可获得2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贴息贷款、土地厂房租金减免及用水用电补贴,同时鼓励扶贫车间对吸纳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助。二是方式灵活多样。通过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创建、围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建设、招商引资和鼓励能人兴建以及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援建等五种方式建设厂房式、“合作社+农户”式、“互联网+”式和居家式等多种类型的扶贫车间。截止目前,全省共建设扶贫车间585个,吸纳就业409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3837人,劳动力月工资普遍在1600—3500元之间,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四、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保兜底、稳民生
省委省政府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在全省3720个深度贫困村和“两州一县”所有行政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万个。一是切实保障资金。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安排9000万元开发1.5万个岗位,市州、县区筹集资金开发1.5万个岗位,服务期限3-5年,主要从事乡村道路维护、保洁、绿化、水电保障、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公共安全、公益设施管理等八个方面公共服务工作。二是严格程序选用人员。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八个环节以及精准甄别对象、严格相关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建立退出机制,整合扶贫资金等方式,全省今年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万个,其中人社系统开发3.7万个,超额完成任务。
五、着力深化劳务协作,抓帮扶、强实效
甘肃省人社厅与天津市人社局共同组建了甘津劳务联合办公室;定西、临夏、陇南、甘南等市州在对口帮扶地区建立了29个劳务工作站,累计签订劳务合作协议75份。全省以县为单位逐级汇总建立了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需求库,并据此制定了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规划和2018年实施计划,省级协调、市县组织、职校培训、定点就业、跟踪服务的东西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建立并有序运行。截止11月底,向东部4省市通过政府间协议定向有组织输转劳动力 120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528 人;在省内,转移到帮扶省市建立的企业或援助的扶贫车间就业1035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8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