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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来源: 浏览量:186 发布时间:2020-02-04
就业质量是当前我国发展新阶段、贯彻发展新理念的关键一环。在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质量”这个词,明确提出了“质量第一”和“质量强国”的要求,并且认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毫无疑问,就业质量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中的基础性条件和前提。
就业质量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含了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其中,就业岗位的稳定性是衡量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事实上,对于当前仍处在转型当中的中国而言,在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变化依然较为频繁和剧烈的背景下,就业稳定性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中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就业稳定性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衡量。宏观衡量指标包括劳动参与率、失业率等,从这几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宏观就业稳定性表现良好,劳动参与率一直保持在高位,失业率则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微观指标包括离职率、劳动合同期限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宏观就业稳定并不意味着微观就业稳定。
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以微观指标来衡量的就业稳定性并不乐观。著名的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怡安翰威特对我国3000余家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中国企业员工离职率高达20.8%。从行业来看,酒店行业员工离职率最高(43.4%),互联网次之(36%)。
在我国,大量的研究表明,农民工是就业不稳定的主要群体。农民工数量达到近3亿,并且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中的主力军,农民工的就业不稳定直接影响到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迈进。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2009-2016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没有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分别为57.2%、58%、56.2%、56.1%、58.7%、58.6%、60.3%、64.9%。其中,从2012-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分别为17.8%、14.3%、14.6%、13.6%、12%。没签劳动合同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例不断下降,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象。除了农民工群体外,效益不佳的民营企业中的城镇职工、刚毕业的大学生、大中城市中的无本地户籍的白领,也都是就业不稳定的重点群体。
导致就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企业不景气、就业环境与条件变差。有两个倾向需要重点关注:一个是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逆城市化”倾向,由于惠农政策的拉力以及城市往外的推力作用,农民在选择进城务工和回乡就业上变得更为犹豫,这加大了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波动性以及加快城市化的周期。另一个是当前应该特别关注新经济产生的新就业形态中就业不稳定的问题。虽然新经济带来了很多新岗位,但也同时消灭很多传统岗位,并且由于发展模式尚未成型,给稳定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需要指出的是,就业稳定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结构性变革,也不意味着在较低层次的产业结构中稳定,它必须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得到不断优化。就业政策的着力点就是要紧紧围绕着经济发展目标,继续实行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抓住就业稳定性这个“牛鼻子”,在不断扩大就业的同时实现就业质量的提升,让全体劳动者有一个稳定的饭碗。这既是保住就业这个民生底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以及新时代“两步走”战略目标的本质内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菲律宾环球360网址教授 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