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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江苏: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

来源: 浏览量:111 发布时间:2020-11-19

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30日



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做到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大局总体平稳。




二、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  精准服务保民生




三、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地方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四、行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帮扶台账。充分利用各类重点群体数据库,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以市(县)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二)强化就业服务供给。聚焦重点群体,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常住地登记制度,允许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将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本地就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全部纳入当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劳务市场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劳动力信息全面联系核查一次,对在岗的指导企业优先留用,对失业的提供优先转岗服务,实现不挑不捡一周内再就业。


(三)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以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求职招聘活动举办地点要覆盖城乡、深入社区,举办频次要确保设区市周周有、县(市、区)以及重点群体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月月有,为重点群体持续提供就业机会。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升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推送质量,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岗位,重点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针对贫困劳动力特点储备一批岗位,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就业求助途径和就业服务内容,发出一封公开承诺信,确保贫困劳动力随时求助、随时上岗。拓宽退捕渔民就业渠道,因地制宜发展稻鱼(虾)综合种养、水产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加大涉渔岗位以及就近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固定落实税收减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对面向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开展“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服务作用,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场地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建立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将引进实施的省库项目纳入当地政府财政补贴目录。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主动协助其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政策。坚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列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四季度完成10万人次的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按规定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帮助重点群体掌握一技之长。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岗位培训,及时开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优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培训项目。加快推进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创建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每设区市要确保至少具有1个典型劳务品牌,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满足退捕渔民转岗就业需求,普遍开展就业观念、职业素养、融入城市等适应性培训,并鼓励其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培训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确保其掌握实用技能、实现转产上岸。


(六)提升困难援助水平。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援助计划。对长期失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职业指导,积极推荐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为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11月1日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


(二)调查摸底(2020年11月20日前)。强化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对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进行全面集中摸排,建立个人基本情况、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五清”的基础台账。


(三)组织实施(2020年12月底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如期完成年度重点群体就业安置任务。


(四)总结上报(2020年1月5日前)。对照行动要求,逐项总结行动进展与成效,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上报省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本次行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实施,迅速成立局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


(二)扩大服务供给。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就业服务供给渠道,提升行动成效。


(三)强化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行动参与各方保密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随时上报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责任编辑:zh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