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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云南省以“四个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百日冲刺”行动 ——“教育系统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之七
来源: 浏览量:116 发布时间:2021-02-24
云南省以“四个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百日冲刺”行动
——“教育系统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之七
2020-10-26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简报〔2020〕第18期
云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就业形势,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主动出击、化“危”为“机”,以“四个落地”抓好各项工作举措落实,推进“百日冲刺”行动,全力促进毕业生早就业、就好业。
用好政策红利,“干起来”让任务落地。积极争取支持,增加升学扩招指标,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计划同比分别增长33.8%、12.8%和43%,提供升学名额6.1万余个。统筹全省4.2万余个事业编制,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鼓励2020届毕业生报考。用好用足3800余个高校新增编制,督促高校足额配齐党务和思政岗位工作人员。继续稳定基层就业岗位,确保2020年全省“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低于4000人,“三支一扶”计划不低于700人。制定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指导各高校宣传落实好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确保全省高校征集任务数不低于3815人,其中2020届毕业生不低于1165人。下达特岗教师计划8711人,同比增长34%。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联合组织28家省属国有企业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3100余名。加大对七部委关于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和省就业补助计划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让毕业生了解政策、享受福利。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就业补贴经费,按教育卫生专项招聘实际聘用人数及所在地域分四个等次,对聘用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40000元,并重点向边疆民族州市倾斜。鼓励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大力推进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积极拓展渠道,“走出去”让岗位落地。推动全省高校“出门”促就业,组织各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走出校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挖潜扩容、增加岗位,进一步拓展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农业技术、社区服务等岗位需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片包干行动,指导高校紧扣全省“八大产业”培育、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打造、“五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强与所在州市联系,精确对接岗位需求,提升人才服务精准度。抓好行业专场、地区专场、帮扶专场“三场”招聘会,分专业、分区域、有针对性地推送岗位。指导各高校用好“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举办各类网络招聘会4100余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组织开展校园招聘,组织现场招聘40余场。指导各高校参与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计划、双创示范基地“校企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育并推介项目、推荐人才,努力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突出重点群体,“强起来”让帮扶落地。开展2020年云南省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提供岗位8000余个。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高校开展“一对一”跟踪帮扶指导。指导有条件的高校统筹各方资源,采取“兜底”措施,做好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协调落实好“贷免扶补”优惠政策和求职创业补助申报发放工作,为7万余名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并主动推荐工作岗位,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开展定期督查,真实准确统计总体就业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全国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就业率等。扎实做好就业政策宣讲、就业答疑等服务,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常态化面向毕业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专职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举办就业创业及职业生涯规划网络培训班,实现全省高校3900余名专职辅导员全覆盖。组织高校毕业班辅导员和班主任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推送就业信息,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等,对离校未就业学生持续提供就业服务。
完善工作机制,“严起来”让责任落地。省委常委会听取关于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建立工作调度、通报、督导等机制,制定《云南省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20项责任清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高校毕业工作,对工作进展和措施进行部署安排。优化调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办学评估、年度考核、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等,每周向高校通报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就业状况核查机制,开展抽样暗访,加强分析研判。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把就业质量与评价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牵头督查高校就业工作进展和就业统计情况,督促各高校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