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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贵阳出台意见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 浏览量:102 发布时间:2021-03-31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贵阳(贵安)稳岗保就业促进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是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明确,聚焦贵阳(贵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子女,充分利用贵阳(贵安)大市场带动大就业的作用,深挖就业岗位,立足贵阳(贵安),服务全省,促进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家庭至少有1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确保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能就业、应就业、愿就业、尽就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意见》还明确,将立足贵阳(贵安)拓宽渠道增岗稳就业,减税降费稳岗保就业,提升服务保岗稳就业。其中,将增加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国有企业人员招用计划、青年就业见习招募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机会,以及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容量、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高校毕业生入伍数量。
根据《意见》,2020年,贵阳(贵安)适当调减事业单位空编比例,主要用于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本省生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县、乡三级今年计划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66人(其中,基础教育1584人、基层医疗1082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招聘编制外人员804人,有效缓解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单位等的人员短缺现状。贵安新区将结合实际增加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登记失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中的8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700元由同级财政承担。
在减税降费稳岗保就业方面,明确落实税收优惠、缓缴社会保险费用、落实稳岗返还等。其中,对企业招用2020年登记失业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在提升服务保岗稳就业方面,实施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开展招聘活动促进就业,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开展就业援助兜底就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微型企业,符合不同条件的给予不同优待补助等。其中,符合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等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5万元。
编辑:雨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