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78 发布时间:2021-04-2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稳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重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

(一)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2020年一季度,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扶贫、工会、妇联、残联组织开展,重点面向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提供针对性公共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满足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0年3至6月、9至11月,由市、区人社部门组织,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托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模式,开展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及系列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2020年4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开展,重点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权益维护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四)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0年5月17日,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残联组织开展,针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上门送岗、专场招聘等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就业。

(五)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0年8至9月,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面向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开展实名登记,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六)就业扶贫行动日。2020年10月17日,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组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就业扶贫网推广等线上线下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动员其通过就业脱贫致富。

(七)金秋招聘月。2020年10至11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开展,面向各类劳动者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行业性、专业化的线下线上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促进用人单位招聘用工。

(八)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组织现场招聘会,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人社局长校园行”和“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等活动。

(九)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由人社部联合教育部、国资委、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促进中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就业援助专项行动。2020年全年,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以织牢民生底线、兜底就业保障为目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帮扶对象,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岗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帮扶困难群众实现就业。

二、本市特色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

(一)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活动。2020年全年,由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多渠道了解中小企业用工现状和招聘需求,面向中小微企业组织灵活多样的行业性、专业化专场招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为供需双方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用工。

(二)退役军人和军嫂专场招聘活动。202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区人社部门、退役军人部门开展,面向退役军人和军嫂,梳理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和军嫂的就业需求,收集、汇总有招聘退役军人需求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目录,开展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和军嫂就业、再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局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相关工作,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对照全市各项活动安排和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排落地见效。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与就业政策落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放政策宣传页、专家解读课堂、就业指导公开课等多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及时跟进就业创业补贴、困难人员帮扶等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精心筹划安排。各区人社局和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月月有招聘、处处有服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具体活动,着力打造“10+N”专项服务活动格局。对全国统一组织的重点活动和本市开展特色活动,要严格按照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鼓励各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组织开展特色化、专门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和劳动者的需求,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亮点。

(三)规范有序组织。各区人社局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岗位信息的审核力度,重点核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防止出现虚假招聘、歧视性招聘等问题。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服务活动安全举行。要加强活动情况统计汇总,及时报送具体活动安排、活动成效、活动总结,加大对活动成效的宣传报道,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202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年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公益性招聘日常活动计划和专项活动计划(包括公益性招聘活动或专项活动名称、预计时间、地点),于2020年1月8日前报送中天人力中心。

具体活动结束后,要按要求对活动成效及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做法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至中天人力中心。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处 杨路索

联系电话:83218164

中天人力中心 李浩然

联系电话:23269123

内网邮箱:user719

外网邮箱:leemmh@163.com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68号)


2019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l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