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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昆明市就业政策
来源: 浏览量:138 发布时间:2022-01-06
昆明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有落户奖励、就业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一大波福利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8条具体的减负稳岗、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来昆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意见》明确,延续执行“十三五”时期成效明显的政策,包括大学生创业补贴、社会保障补贴、园区孵化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措施,并对原有政策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昆明实际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提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和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就业措施;明确支持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的措施;确定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明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条件等;调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和新建创业园区及升级创业园区的资金补贴标准;新增建设省外(昆明市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就业工作服务站补贴政策。
作为政策的重头戏,《意见》新增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在鼓励来昆落户方面,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对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在鼓励来昆就业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在租房补贴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紧缺专业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
加强住房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建设,每年经考核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校园工作站,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助。加大线上招聘力度, 对成功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500个以上岗位、6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2000个以上岗位,分别按照每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线上招聘补贴。调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将昆明辖区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辖区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招用1人400元提高到每招用1人700元。
新一轮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即将启动
“以往30%的工作在前台、70%的工作在后台,现在100%的工作都在后台了。”昨日,黄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负责人辛良慧在后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梳理2021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拟发放名单。
减负稳岗扩就业,多措并举“稳就业”。近日,我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一轮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即将启动,继续强化对企业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支持。据了解,我市今年稳岗返还第一批预计向2097家企业发放资金1300万元。
《通知》共13条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国家已经规定明晰的政策,在我省遵照执行,包括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政策;二是在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以及对国家提出原则性要求的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
《通知》中明确,加大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企业或中小企业吸纳五类群体就业给予补贴。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为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应,在3个方面加大政策力度:一是降低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拓宽提供信用反担保的人员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反担保方式;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推进力度,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
加大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稳定和扩大政策性岗位,各级事业单位2021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二是落实就业创业各项补贴、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三是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一是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等灵活方式缴费;三是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建设一个零工市场。
细化失业保险阶段性扩围政策。一是明确发放范围,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二是明确发放标准,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三是明确发放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此外,失业保险普惠性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失业保险扩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