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西安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清单
来源: 浏览量:138 发布时间:2022-01-06
服务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由受理材料的区、县人才中心将贷款材料申报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递交省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后续考察、放款。
贷款标准
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贷款期限为3年,创业贷款的还款设一年宽限期,即创业贷款自放款之日起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具体政策
具有本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创办实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同一项目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反担保措施
1.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较高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
2.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
3.有价证券质押(包括存单、债券、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具体政策
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关注公众号“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且申请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具体政策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小于35周岁的陕西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辖区内创办经济实体的小型企业法人,可申请最高额度1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两年。
申请要求
创业项目证照手续齐全,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正常,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西安市以外的省内户籍人员,创业项目经营1年以上。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核后联合担保机构和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创业项目经营状况合理评定贷款额度,银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