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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161 发布时间:2022-02-12
一、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二、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50元/人.天生活费 (含交通费)补贴。
三、完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与现行岗位或单位有计划转岗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8月19日起,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际完成见习时间在1个月及以上且见习期未满,提前与见习人员签订剩余见习期限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后,见习人员在剩余见习期内离职,补贴至见习基地为其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当月。
五、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鼓励攀枝花学院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全市大学生士兵征集比例稳定在79%左右,突出向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支持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
六、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七、继续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
八、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
相关部门及时梳理调整就业政策清单,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抓好就业政策落实,推动更多政策网上办、自助办、帮办快办。
九、政策实施期限
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