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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甘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归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171 发布时间:2022-02-16

各市州人社局、国资委、工信局,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省内高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号),进一步畅通用人单位招聘和劳动者求职的信息对接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归集范围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

(三)政府投资开发岗位,各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等各类岗位信息;

(四)非公经济组织招聘信息;

(五)其他需要公开发布归集的招聘信息。

二、岗位信息归集职责任务

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和服务,承担岗位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公共就业服务等具体工作。

省人力资源市场要对标中国公共招聘网,在省级归集平台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显著位置设置“国有企业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负责全省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工作的业务指导、省级信息平台开发建设、技术保障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向国家级平台归集工作。

市州人社部门负责将辖区岗位信息通过“甘肃人才网市州分站”向省级平台归集。指导县(市、区)通过“甘肃人才网市州分站”进行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审核县区归集的岗位信息以及发布各辖区内岗位信息。根据属地原则,负责归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岗位信息。

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通过“甘肃人才网市州分站”归集招聘信息。

三、加大岗位信息归集力度

各地要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不断扩大岗位信息归集发布范围,提高岗位信息归集质量。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合作,推动建立岗位信息共享机制。要及时掌握并归集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信息、社会工作者招聘信息、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国有企业招聘信息等,并积极提供招聘服务。要加强与辖区内企业对接,依托各类服务事项,在窗口经办、网络服务过程中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对接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采集,及时归集企业岗位信息。

四、强化岗位信息动态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规范岗位信息采集要求,加强信息审核,确保发布归集的用工资质、岗位信息真实、完整,并动态更新。

(一)建立招聘服务对接机制。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归集的岗位信息,要及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接提供招聘服务,并向上归集发布。

(二)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各地要按照统一的岗位信息归集要求,加强岗位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符合归集技术要求。按照“谁发布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实名认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和可追溯。

(三)建立岗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各地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线上和线下服务等渠道,依托就业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社保参保登记等信息,主动跟踪用人单位招聘进展和劳动者求职应聘情况,及时归集有效岗位信息,对归集的岗位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剔除过期或失效信息,及时补充新增岗位,确保岗位信息质量。

(四)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发现招聘单位或入驻平台的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暂停或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并立即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规范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发布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按照企业所属层级在相应的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省属国有企业在甘肃人才网“国有企业招聘”专栏发布,市(州)、县(市、区)在甘肃人才网市州分站发布。

招聘信息不得缺少招聘数量和岗位条件,报名方法,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和时间(时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的告知范围和方式,拟聘人员公示渠道,咨询方式,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但没有公开发布,或招聘信息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可以实名向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核查有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问题严重的,可以约谈国有企业负责人,或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六、规范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发布

各地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在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和等级,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对外公开发布之前,需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甘肃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发布。市州、县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逐级向省人力资源市场报送属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省人力资源市场要及时在甘肃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发布。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发布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统筹加大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建设、服务设施设备等投入力度,配备专门服务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归集和服务能力。要运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招聘活动。

(三)强化考核激励。省人社厅定期不定期进行信息归集情况抽查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就业工作考核的评价因素。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落细,信息发布真实有效及时,推动信息归集发布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市州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表扬,并给予就业补助资金倾斜支持。

(四)加强工作联系。各市州人社部门、省内高校、省属国有企业、省属事业单位要明确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工作责任单位和联系人信息,于10月10日前将《信息发布归集工作责任单位和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报送省人力资源市场,并安排有关责任人扫描通知下方的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40号)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傅琼0931-8726293

省国资委:徐俊辉0931-7879649

省工信厅:周 钰0931-8929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