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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浏览量:131 发布时间:2022-02-26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1.建立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反馈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制度,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直报机制。高校负责采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并及时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对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后导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报到接收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及时向高校反馈,进一步补充完善。

2.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和见习对象范围,全省稳定开发2万个以上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开展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开发省直单位见习岗位,鼓励知名企业提供关键性技术岗位,提高就业见习质量。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更多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3.强化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全省稳定提供1.2万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对于人员空缺的基层特定岗位,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广泛开展基层特岗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健全基层特岗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逐个联系、逐一了解未就业毕业生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努力做到不挑不拣确保就业。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内容,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纳入其中。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