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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江苏开展:促进高质量就业工作方向新闻发布会

来源: 浏览量:143 发布时间:2022-02-2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内容和要求,近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规划》在全面总结江苏“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系统谋划“十四五”全省就业工作。“十三五”时期,江苏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环境带来的影响,始终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江苏就业工作2016年、2018年、2019年三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

“十三五”时期江苏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带动支撑下,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725.87万人、年均1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控制在4%和4.5%以内;期末城乡就业人口总量4893万人。

二是就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末,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为13.8:39.7:46.5,城乡就业人口比为71.1:28.9,与2015年末相比,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提高7.9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口比例提高6.5个百分点。

三是就业质量有效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环境、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权益维护都有明显改善。2020年,全省居民工资性收入2.47万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比2015年末分别增长43.6%、23.9%;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城乡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增。

四是就业政策日趋完善。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岗位、扩渠道、提技能、促匹配、兜底线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就业服务”,覆盖城乡、五级贯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五是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20年末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1189万户,比2015年末增长108.8%。全民创业方兴未艾,共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149.64万人,带动就业599.76万人。

六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993.37万人、转移率达77.7%。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6.3万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2.58万人,做到应转尽转、应保尽保。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就业工作,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2020年吸纳中西部贫困劳动力在江苏就业超过88万人,高标准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可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为我们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就业不仅是民生问题,同样是发展问题。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是党中央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促进就业提出的新要求,是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把“提高就业创业质量”作为“十四五”时期更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将有利于稳固和提升就业这一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为改革发展提供更大的回旋空间;有利于夯实美好生活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引导劳动者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进程,更好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自身社会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常住人口8474.8万,劳动力资源丰富,人才集聚度高,社会流动性大,既为做好就业工作带来机遇与挑战,也为推进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空间。此次出台的《规划》,框架上主要包括时代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内容上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对接国家、省和有关部门的规划,并结合江苏实际进行了创新。主要特点有“五新”:

一是聚焦“更高质量”新要求。《规划》围绕“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就业”为主题,有别于以往就业专项规划,为全国首家。《规划》以丰富高质量就业内涵来谋篇布局:目标上,突出公平就业、稳定就业、创业就业、素质就业和体面劳动“五位一体”;举措上,突出充分的就业机会、合理的就业结构、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浓厚的创业氛围和和谐的劳动关系,致力于推动江苏就业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向高质量转型。

二是聚焦“就业优先”新导向。《规划》围绕“高效能治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在经济转型中推动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着力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系统集成各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社会政策。围绕全面强化就业优先,《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五大体系”,形成政策服务的有力支撑。同时,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是聚焦“最大民生”新定位。《规划》围绕“高品质生活”,促进共建共享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更加注重政策协调,促进产业、投资、消费、城乡、区域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富民;更加注重美好期待,通过收入增长、环境改善、职业发展、权益保障予以回应;更加注重政府引领,推动公共服务与市场化多元、专业、个性服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更加注重服务体验,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一体化经办系统,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快办秒办”“政策找人”;更加注重民生兜底,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灵活就业。

四是聚焦“走在前列”新使命。“为全国发展探路”“始终走在前列”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也是江苏就业工作的职责使命。“十四五”时期,虽然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但是《规划》仍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确定为500万人,调查失业率设定为5%左右,还增加就业结构、职业培训、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体现高质量就业指标,在一些具体政策举措上先行先试,并提出在全国打造高质量就业先行区,体现江苏就业的责任担当。

五是聚焦“省市联动”新部署。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规划》在省级层面有针对性地设置15个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作为推进就业工作的有力抓手。同时,《规划》对13个设区市担负的重点任务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引导各地担当作为、竞相发展。比如,南京市重点围绕实施“宁聚计划”、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首选地”,开展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试点;无锡、扬州市重点围绕建立健全高质量就业指标体系,开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市试点;苏州、常州市重点围绕建立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试点;淮安、盐城、宿迁市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鼓励和支持返乡入乡创业试点,等等。这些试点任务都是推动全省高质量就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协同,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坚持聚焦重点、守牢底线,大力抓好《规划》组织实施,努力提升就业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