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湖南08年回原籍登记失业毕业生 力争半数就业
来源: 浏览量:138 发布时间:2022-04-19
红网2月19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沈教 记者 胡力丰)节后招聘渐入高峰,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争到2008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按要求,高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就业困难、确有就业需求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