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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天津就业政策4.11
来源: 浏览量:203 发布时间:2023-06-26
日前,该局配合市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缺工企业用工输送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创业房租补贴和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
首先,调整补贴对象,落实国家政策规定,鼓励本市公共民生保障服务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更好发挥兜底作用;将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范围;将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创业房租补贴政策范围。其次,优化政策规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延长创业房租补贴的申报期限,按照国家规定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政策,创业人员可先行申领补贴的50%。最后,简化审批流程,将重点缺工企业用工输送补贴和创业房租补贴的审批流程适当简化,规范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缩短创业孵化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周期。
据介绍,上述政策预计将帮助6000余户初创企业租房创业,支持向重点用工企业输送用工3600余人,面向400余名创业个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