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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淄博市加进人才服务

来源: 浏览量:147 发布时间:2023-06-30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就业工作会议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行动,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以上;实施“五年二十万大学生来淄创新创业计划”,引才品质比2021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

一、筑牢稳就业保民生的共同基础

1.充实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健全市、区县、镇办、村居、企业“五级动态响应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完善工作流程,配齐配强服务专员,实施企业用工分级响应服务,提高人岗对接成功率。定期调查和发布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健全“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

2.夯实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成立“淄博市用工服务中心”,瞄定“四强”产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由专员专人进行对口用工对接,提供专业人才、技能人才、一线普工“一站式”用工服务,“一企一策”建立台账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3.高频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统筹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省会经济圈求职招聘,举办招聘服务活动365场以上。强化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启动2022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年”活动,提升登记失业人员“12333”式服务水平,做到政策找人、服务直达。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消零、跟踪服务”,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加大跨区域劳务协作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淄博—石柱”、沿黄八省劳务协作对接。抓好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工作,持续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4.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原则,增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63万个。强化岗位信息化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开展岗前培训,进一步提高安置对象岗位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做到安置一人、培训一人、上岗一人。

5.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做好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综合运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360全程就业服务行动”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择业、尽早就业。落实青年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确保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创新推出“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集成“才聚”HR助手、政策指南、就业“一件事”打包办、青年就业见习平台及各类招聘平台等4大类20项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高效化就业创业服务。

6.打造智慧求职招聘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市人力资源市场智慧化水平,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市场服务网络,做好线上线下招聘求职服务。加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持续推进全市岗位信息归集。用好用活“直播带岗”,打造“企业展示+岗位推介+线上答疑+简历投递”四位一体模式,举办行业性、专业性特色专场,视疫情开通每周五现场招聘。强化零工市场业务指导,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求职需求。

7.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点通”服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构建全省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创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点通”服务,真正打造“规范档案”“暖心档案”“数字档案”“效率档案”“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