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滁州市稳岗就业
来源: 浏览量:209 发布时间:2023-07-09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
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
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岗位开发单位或实体就业奖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利用村集体收益提高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定。
三、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
对居家就业的贫困家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奖励。具体标准由各地自定。
四、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
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对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且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
五、就业扶贫车间补贴政策
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就业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