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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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出稳就业

来源: 浏览量:369 发布时间:2023-10-31

一、拓宽就业渠道

1.加大岗位供给

本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继续稳定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鼓励科技型民营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毕业生引进、就业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畅通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渠道,落实科研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引导基层就业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等专项招聘工作,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大专(含高职)学历即可报考。社区工作者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

3.支持灵活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促进创新创业

1.扩大融资渠道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子基金加强与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早期投资与投智。依托大学生创业板对接创投基金、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解决创业融资难题。  

2.完善激励机制

推动高校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及创业成果认定办法,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创业经历、创业成果符合条件的免修创新创业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课程并按规定计入学分。鼓励将国家和市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情况作为推优、推免的参考依据。鼓励高校允许创业组织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将与其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成果作为毕业论文申请毕业或学位。启动面向毕业年度内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三、提升能力素质

1.加强就业指导

完善高校就业指导课程体系,遴选一批市级就业指导“金课”、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等,深入校园进行政策宣讲、经验分享、实践指导。

2.强化实践锻炼

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职场体验基地,实现实习见习资源共享。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搭建校企实训共享平台,推动高校与国企、头部科技型民营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实训实践。

四、强化组织保障

1.狠抓队伍建设

坚持就业育人,高校按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各区就业部门安排一定比例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交流,提升就业创业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2.广泛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用足用好各项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成才观,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