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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就业政策
来源: 浏览量:376 发布时间:2023-11-03
一、保就业
潍坊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通知中提到,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保民生
1.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频次按年度发放的调整为按季度或按月发放。
2.调整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将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3.扩大高校招生规模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时,除专业性较强、社会人才存量较少的职位外,应当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三、促就业
1.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聘用岗位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基层治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统计调查等领域就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灵活就业
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