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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 浏览量:458 发布时间:2023-11-29
(一)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我市企业求职的,发放500元至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
(二)个人社保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三)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四)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六)就业(创业)见习补贴
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各类企业(含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开发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
支持各类创业孵化机构、企业和园区开发创业见习岗位,创业见习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见习标准执行。
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七)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双千培养工程
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双千培养”工程,按每人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培训经费补助。
(八)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九)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还可以参加创业项目遴选、征集大赛,获得创业扶持。
*(符合条件的同学们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合肥市”,点击“毕业生就业创业”栏目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