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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认定和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225 发布时间:2024-03-15

发布时间:2024-03-15 22:2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认定和评估结果的通知

浙人社函〔2024〕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53号)要求,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审核、公示,确定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见习基地为第六批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同时,评定前五批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中的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等6家见习基地为优秀等级,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见习基地为合格等级;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见习基地为不合格等级,并撤销省级示范基地称号。现将第六批省级示范基地名单和前五批省级示范基地评估结果一并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和《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6〕95号)有关规定,指导、支持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在属地开展工作,引导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就业见习管理规定,持续加强见习基地建设和动态管理,不断挖掘、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典型,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1.第六批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

2. 前五批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估结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