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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101 发布时间:2024-05-13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各高校: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1.强化统筹部署。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做好2024届就业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加快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研究,用足用好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本地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省级教育、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资源力量,凝聚促就业工作合力。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要组织各级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深度参与,形成共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面。

3.强化高校责任。高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要加强校内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二、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4.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发挥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业教师、研究生导师的作用,调动教学、科研、校友等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拓展就业市场,上一年度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30家;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往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情况,精准有效访企拓岗,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带着毕业生去访企拓岗,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要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各高校要积极参加省级组团访企拓岗,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组织二级院系开展集中走访。

5.扎实推进高校“就业之家”建设。各地人社部门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高等院校“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任务分工和经费支持,规范场地、人员、设施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全省高校“就业之家”的建设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高校“就业之家”建设。要因校制宜、注重效能、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以高校“就业之家”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各高校要积极对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江西省“5+2就业之家”和“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指导2024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人员注册使用平台,确保就业政策、资讯、岗位信息等实现精准有效推送。鼓励各高校使用“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6.发挥高校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各地人社部门要持续强化市场招聘服务,有序有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高密度组织“职引未来”等系列公共就业招聘活动,与驻地高校共同加密招聘频次,织密招聘网络,创新招聘方式,打造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直播带岗“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各高校要深入落实“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对接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加强与我省重点产业链、工业园区和驻地人社部门的联系,积极承办省级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要主动对接兄弟省市江西商会和高校校友会,积极搭建商会和校友会对接平台,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提升每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要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按《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7.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各地人社部门要坚持减负稳岗促就业,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计划,及时兑现稳岗返还、社保降费、创业贷款、就业补贴等系统性惠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各高校要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毕业生提供便利。要持续举办“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要配合人社部门持续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为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

8.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各地人社部门要强化灵活就业保障,深化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将灵活就业毕业生全面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增强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安全感。要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加快贷款审批服务速度,降低贷款担保门槛,真金白银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9.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要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资源,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协调相关部门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规模,为毕业生提供工作机会。更多地开发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基层治理等基层岗位,落实各项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快推进,统筹推动,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工作,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留出充足时间。人社部门组织的“三支一扶”招募和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要确保在20248月底前完成。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各高校要配合办好第五季“国聘行动”。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各高校要密切关注国家、省级和地方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做好岗位信息推送、宣传提醒、政策解读,为有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必要服务。

10.拓展政策性岗位供给。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支持各地围绕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扩大实施地方基层项目。各高校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努力拓展基层就业岗位;要落实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研究生升学、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加快进度。加强对毕业生复习备考的服务,密切关注毕业生升学进度,及时为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指导。

11.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要结合实际举办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活动,增强入伍学生荣誉感,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参军“四优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高校毕业生下半年预定兵工作。

四、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2.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各高校要将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三全育人”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学生工作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全员、全方位、全要素推动就业育人功能实现。积极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好就业典型榜样示范作用,共同参与“就业育人大讲堂”“‘就’在江西”“就业榜样青年说”等栏目。要将省情教育、红色基因传承等元素融入就业指导教育中,让毕业生了解江西、热爱江西,增强服务江西的意愿,鼓励毕业生到我省优势行业、支柱产业、领航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各高校要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组建就业育人主题活动讲师团,举办“就业月课堂”“书记校长话就业”“毕业生话就业”等活动,着力宣传解读就业政策,推介就业先进典型,开展基层就业卓越教师和毕业生推荐,营造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13.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各高校要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标准,分年级设立相应学时或学分,总量不少于38学时或2学分。要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遴选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打造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不同就业指导工作方案,提供丰富的、个性化的就业技能训练、生涯规划咨询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14.办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高校要办好校级赛事,全面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实效性。鼓励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将大赛与校园招聘、访企拓岗、就业育人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15.引导强化就业见习和就业实习实践。各地人社部门要深化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要加大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提升岗位募集质量,面向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科研型岗位,提高保障待遇,增强见习的吸引力。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确保每名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至少开展一次就业实习。通过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明确求职意向,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鼓励地方政府、用人单位与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

16.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人社部门要高位推动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保障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坚决打击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活动,坚决查处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的信贷限制。要加大力度宣传解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毕业生遵纪守法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

五、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7.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倾斜资源帮扶困难毕业生,各地、各高校要加快推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加快2024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度,并为错过申请和新出现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开放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补尽补。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及时摸清底数,在“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每一名困难毕业生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确保对困难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实现100%覆盖,有就业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发一批公益性、过渡性岗位进行兜底。

18.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各高校和培训基地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培训实效。要配套设立校级项目,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就业能力培训,创造条件推动“宏志助航计划”覆盖更多毕业生。支持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强化培训基地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试点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19.推进对口就业帮扶援助。各地人社部门要集中力量帮扶困难院校,主动对接本地就业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对口联系,组织人社局长、就业创业中心主任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加强区域统筹协调,调配更多岗位资源,为基础薄弱地区和高校提供就业帮扶援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鼓励省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典型经验高校与基础薄弱高校结对开展就业帮扶,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就业经验交流、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

20.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做实做细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工作。尤其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要对他们多看一眼,厚爱一分,尽最大努力帮扶其就业。以“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为着力点,强化政策落实,做好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服务。要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线上登记平台、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渠道主动登记。对已登记的对象要全部纳入本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各高校要及时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信息记录工作。在8月底前对本校未就业毕业生是否有就业意愿做好排查,要准确无误登记未就业毕业生的生源地信息、个人联系方式、家庭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便于生源地人社部门进行分级分类,精准帮扶。

六、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21.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建立统计举报机制,设立省级就业统计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各高校要在学校官网首页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实名举报者,各高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各高校要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干部就业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继续开展省级抽查、交叉互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高校上报的就业统计数据进行核查,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22.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高校破除单一评价导向,实现从抓数据统计向抓育人、服务、指导、统计和体制一体化建设转变,将就业工作与学生发展、就业工作与学校办学特色、就业工作与学科专业特色相融合,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选树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加强就业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推动各地和高校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工作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高校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提供支撑。

23.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果作为专业设置与管理的重要依据,聚焦我省“1269”行动计划,根据专业布点和去向落实率情况,推动高校撤并停转、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大力发展新兴应用、紧缺特色的产教融合型专业,引导高校根据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鼓励设置紧缺专业,限制申报毕业去向落实率排名靠后的专业,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省教育厅将根据近两年高校各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指导高校科学编制202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挂钩。对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点 (符合国家战略与特殊行业需求、冷门“绝学”和新办的专业除外),给予黄牌提示,相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点,给予红牌警示,停止该专业招生。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为优化高校办学经费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组织保障

24.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要适时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推动逐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将各高校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高校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25.充实就业工作机构和力量。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1%的标准设立就业经费、毕业生生均面积不低于0.15平方米设置就业工作专用场地、不低于应届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每季度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26.大力开展就业总结宣传。各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各项促就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要大力宣传本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