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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环翠区新增修订七大扶持政策
来源: 浏览量:387 发布时间:2018-11-04
6月1日上午,环翠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8年度扶持政策的有关情况,并就各项扶持政策的修订内容向与会的各企业代表进行解释说明。其中,对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扶持意见》《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扶持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关于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保留了《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
经过初步预测,以上政策2018年度共需兑现资金1.0292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19%。同时,还新制定增加了《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工业转型升级
军品产业增两个扶持档次
《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扶持意见》在2017年的基础上,对扶持方向和标准保持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调整。新增了“企业上云”扶持内容,对购买云服务的企业,按照单个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相应资金扶持。
针对区内军品企业发展势头较好的情况,在军品销售收入扶持方面,该政策在原有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个扶持档次基础上,增加了3亿元、5亿元的资金扶持档次。
在原政策中,上年度纳税过1000万元的企业开展管理咨询,区政府对其进行扶持。修订后的政策,将纳税额扩大至500万元(含)以上,鼓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补助标准由原来服务费用全额补助调整为补助30%。
此外,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该政策还新增了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扶持内容。
科技创新
产学研项目实行事后补助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包含了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发展、创新平台、知识产权、大型仪器共享、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机构、重大科技专项8个方面、共22项扶持内容。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由原来的前期补助改为完成后补助;取消区科学技术奖。新增对通过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扶持和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单位的扶持、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以及对重大公共创新平台的扶持。
科技企业孵化器
取消两类资金补助
《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扶持意见》服务于环翠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以及经认定或备案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今年,政策在原来基础上,对办公场所补助和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补助两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这两类补助不再直接享受补助,而是由区科技局现场查看面积和对发票进行确认后,提出扶持资金初步意见。
服务业
养老服务业增加一次性补贴
《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也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调整,取消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对新纳统的限上批零住餐等服务业企业的奖励拨付方式,由当年一次性奖励修改为分两年奖励。
在商务服务业方面,政策新增了对规定级别研讨会、论坛的扶持内容;在旅游业方面,增加了对国家级大赛金、银、铜、优秀奖和省级大赛优秀奖的扶持,对组织旅游包机来区内旅游的旅行社将予以奖励;在养老服务业领域,增加了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门养护病区每张床位3000元和养老护理员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取消了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开办补助和对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运营、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在医疗美容产业方面,对医疗美容专业技术人才的认定、补助标准及医疗机构宣传费用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取消对医疗机构举办国际性医疗美容行业峰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