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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10年 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初建成
来源: 浏览量:414 发布时间:2018-11-04
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方能长治久安。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面临着格外艰巨而复杂的就业问题。关爱民生当固本,党和国家把解决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经过长期不懈的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就业发展新路,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坚持就业优先,让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良性互动,百姓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鼓励创业就业,最大限度挖掘岗位开拓就业领域,就业书写出一份温暖人心的答卷。
现代就业理念、世界各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的良好结合,我国构建起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
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世界上多个国家引发失业难题。2011年下半年起,中国经济增速出现下滑,但让人欣慰的是,就业状况保持平稳,城镇新增就业数量在当年达到1221万人,为近10年最高值。
拥有13亿人口、近10亿劳动力,就业在中国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在经济转型、外部冲击中一次次化解矛盾和风险,稳定就业并持续不断地扩大就业,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广大劳动者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逐步形成并发挥显著效果的过程。
回头看,我国在形成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方面迈出了三个关键性的步伐。
第一步,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形成政策框架。
上世纪90年代末,为解决当时突出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如何在保障生活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再就业?2002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召开,江泽民同志发表了《就业是民生之本》的重要讲话。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和扶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第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自此付诸实施。其内容包括: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通过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为推动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2003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点开始从重点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向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扩展。
第二步,颁布《就业促进法》,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有了法制保障。《就业促进法》在2007年颁布实施,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确立了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明确了就业援助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还对实现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权利作出具体规定,为解决我国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中丰富完善政策内容,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2008年,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接踵而来。国务院及时将稳定扩大就业纳入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总体安排,实施了对口就业援助、以工代赈等特殊扶持政策。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严重冲击,中央审时度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中,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应急启动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打出了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重点人群统筹就业、特别培训提高技能、加强服务促进就业的“组合拳”。
国际劳工组织高度评价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为其囊括了世界各国就业政策的3个最重要的要素:一是治理失业中更注重再就业,二是大力开发岗位的同时注重开发技能,三是在促进就业各种途径中注重鼓励创业,是现代就业理念、世界各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的最好结合。
就业规模扩大,就业结构优化,积极的就业政策给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的就业格局,也影响着中国每一个劳动者的生活。
告别下岗、实现再就业。陕西省丹凤县,当年的下岗女工张丹英如今经营着资产过亿的企业,带动上千人就业。“如果没有下岗职工小额贷款的支持以及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我也很难走到今天。”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全国共30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并先后有28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成功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基本解决了体制改革遗留的下岗职工问题。
成功化解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压力。雷真真,杭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一毕业就当起小老板,创办了融顺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经验、没有积蓄的大学生,如何迈出创业第一步?“我们团队很幸运,得到了政府针对大学生创业的10万元启动资金。”过去几年,我国处于新一轮就业高峰期,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压力空前。正是由于有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强力拉动和积极就业政策的有力支撑,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有效缓解了就业高峰的压力。“十一五”期间,全国27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稳定,77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关键时期力保百姓饭碗。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造成巨大冲击,在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一手“稳就业”,力保岗位不流失;一手“扩就业”,千方百计挖掘新岗位,迅速扭转城镇新增就业下滑局面,在2009年下半年就业状况已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的就业政策显著改善了我国的就业格局。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至2011年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808万人,到2011年底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420万人。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的支持下,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就业,2007年至2011年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4400万人,城镇化和二元经济转换取得实质性进展。2011年末,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34.8∶29.5∶35.7,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与此同时,我国还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新格局业已形成并逐步走向完善。
坚持就业优先,深入实施并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国对未来的就业挑战有信心
就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方面。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我们从积极的就业政策中总结并坚持哪些方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其中四方面的经验最为重要。
其一,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这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根本保证。
就业靠经济拉动,但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就业增长,西方国家的现实困境正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我国就业局势相对平稳,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但更关键的是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不断强化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真正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
其二,坚持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作用和强化政府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这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正确选择。
一方面,我们积极致力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鼓励劳动者通过市场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又通过立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困难对象实施扶助和就业援助,积极弥补了市场缺陷,稳定了就业局势。
其三,坚持平等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这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方略。
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引导亿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各地先后取消了各种不利于农村劳动者在城市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全面实行了面向农民工的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如今,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不仅成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也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四,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这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必由之路。
如何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过程中,我国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也有力促进了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今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这段论述字字千钧、声声响亮。
积极就业政策形成实施的10年,百姓切实感受到就业带来的生活改善,体味到党和政府对群众根本利益的深情牵挂。
迈入“十二五”,我国就业形势依旧复杂。但是我们相信,坚持就业优先,实施并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状况一定会更好。新征程已经起步,更加美好更有尊严的生活正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