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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我区财政全面发力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地

来源: 浏览量:214 发布时间:2019-03-25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肖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2.1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9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4%……这是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的2018年广西就业情况。

  去年,我区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2.56亿元,积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和创业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就业群体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对改善地区劳动力结构、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突出就业优先政策

  新增10.56万个岗位

  2018年,自治区财政突出就业优先政策主线,支持提升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和能力,全区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0.56万个。

  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支持给予符合条件新开发就业岗位的企业、输送产业工人到重点企业的人力资源机构和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技工技师的学校一定的就业奖补,鼓励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筹措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2.45亿元,支持我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壮大经济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我区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继续实施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优化工伤保险费率,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并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通过综合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落实创业优惠

  加大对重点就业群体扶持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是我区重点就业群体。去年,我区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统筹安排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全年全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达1.93万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引入722家企业(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486家),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贴资金。同时,预拨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亿元、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78亿元,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帮助2万多群众实现创业,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

  自治区财政还筹措资金0.14亿元,支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示范性培训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筹措资金1.44亿元,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筹措资金6.88亿元,支持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有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并在基层成才。

  此外,我区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且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推动实施就业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去年,我区出台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全区1160家就业扶贫车间共吸纳1.29万贫困劳动力就业。

  我区支持全区深度贫困村每村开发不低于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并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期限的岗位补贴。2018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3.02万人。

  我区还通过支持实施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计划,从就业补助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学费、生活费等补贴;支持实施失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稳岗补贴标准,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扩大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覆盖范围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