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就业政策】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福建省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 浏览量:238 发布时间:2019-04-02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近日我省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更加注重简便利民、支持职业培训以及扶持困难群体。

  根据办法,提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支持各地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在20%幅度内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允许各地对中央、省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明确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办法提出,继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可在30%幅度内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更高的就业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