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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 浏览量:288 发布时间:2023-11-27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贺”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经研究,2023—2024年度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
2.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岗位可放宽为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及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合作协议的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拥有行业内最高等级的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有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工作经历,或在省级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从事科研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且无补考或重修的科目;
5.属本公告引进范围人员,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 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引进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8:30—12月20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先锋党建网()“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20日前向引进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3年11月10日—12月22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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