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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景应忠)记者日前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为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贵州今年将组织11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标准据实补贴。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按每人500元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贵州要求,各地要加强就业见习全程指导,规范见习基地计划招募与自主招募工作流程。要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等;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期满要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